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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

英文名:Huzhou University 简称:“湖州师院”,“HUZU” 所在地:湖州 院校代码:10347 类型:师范类/考研院校

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10-2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湖州师范学院在2018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第四条 学校代码:10347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师范学院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九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计划招收“三位一体”学生总计235人,具体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和选考科目范围见下表。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范围测试分组小学教育(师范)四年70人不限师范组学前教育(师范)四年35人不限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四年20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历史学(师范)四年20人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科学教育(师范)四年15人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师范)四年15人化学、生物、物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师范)四年30人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15人物理、化学、技术非师范组建筑学五年15人物理、化学、生物 注: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测试组不得兼报,非师范组专业间不得兼报。 第五章 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 第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3月7日。 第十三条 根据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相关文件的精神,湖州师范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作了严格规定,具体条件如下: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二、师范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非师范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三、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等第,其中对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低者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第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对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二、网上报名要求: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点击右下方“报名系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经湖州师范学院审核通过后生效(审核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文件上传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顺序进行,扫描件为jpg格式,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4M/张。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1.报名申请表:根据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测试组不得兼报,非师范组专业间不得兼报),用A4纸打印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2.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800字左右,必须本人手写,代写及打印稿均无效)。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报到当天原件需携带备查。4.考生本人身份证。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缴费第十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材料初审和专家评审组终审:一、湖州师范学院资格审查组对所有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二、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为:师范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5门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9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3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非师范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4门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8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3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三、初审合格名单交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师范组按照本组总计划数5倍确定名单,非师范组按照各专业计划数5倍确定名单。如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超过计划数5倍,则按实际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人数确定。报名资格审查评审办法如下: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包括高中学考成绩和报名材料评审成绩两部分,高中学考成绩占70%,报名材料评审成绩占3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高中学考等第累计总分(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折算成满分100分);报名材料评审成绩由评审组专家根据《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招生书面评审评分参考标准》相关参考点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表现打分。四、2018年3月17日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第十六条 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二、缴费方式(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考生请于2018年3月17日-3月20日到工行网点柜台缴费。办理方式:到浙江省内任一工行网点柜台,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代码(湖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2020789)和学号(S+报名编号);在核对无误后,缴清相应款项即可;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费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查询之用。 第十七条 2018年3月21日-23日,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流程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 选拔考试第十八条 考生报到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8年3月24日13︰00—16︰3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到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德楼1楼学生服务大厅。 三、报到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银行缴费凭证,3、准考证,4、证书原件(报名申请材料中提交者)。第十九条 报考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信息如下: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1.师范组测试形式:面试时间:2018年3月25日08:00—18:0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32幢教学楼。 测试内容: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书面表达等。非师范组测试形式:笔试时间:2018年3月25日08:30—10:3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32幢教学楼。测试内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专业基本技能和素质等。 二、成绩评定:均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第二十条 2018年3月28日,考生可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学校按要求拟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其中师范组按照本组总计划数5倍确定名单,非师范组按照各专业计划数5倍确定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录取办法第二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放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高考总分要求: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为化学(师范)和学前教育(师范)专业。五、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8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高中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总分150分。七、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直至满额。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仍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若师范组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组总计划数的110%,非师范组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九章 咨询第二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联系电话:0572-2322001 0572-2321128(兼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第二十四条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湖州师范学院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2018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详情
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 招生章程2020-10-2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湖州师范学院在2019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第四条 学校代码:10347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师范学院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九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计划招收“三位一体”学生总计235人,具体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和选考科目范围见下表。注: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测试组不得兼报。 第五章 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第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3月14日。第十三条 根据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相关文件的精神,湖州师范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作了严格规定,具体条件如下: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二、师范组1、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非师范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三、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等第,其中对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低者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第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对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二、网上报名要求: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点击右下方“报名系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经湖州师范学院审核通过后生效(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文件上传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顺序进行,扫描件为jpg格式,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4M/张。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1.报名申请表:根据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测试组不得兼报),用A4纸打印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2.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800字左右,必须本人手写,代写及打印稿均无效)。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报到当天原件需携带备查。4.考生本人身份证。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缴费第十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材料初审和专家评审组终审:一、湖州师范学院资格审查组对所有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二、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为:师范组1、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5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9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3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非师范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4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8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3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三、初审合格名单交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师范组1、师范组2、非师范组均按本组总计划数5倍确定名单,如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超过计划数5倍,则按实际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人数确定。报名资格审查评审办法如下: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包括高中学考成绩和报名材料评审成绩两部分,高中学考成绩占70%,报名材料评审成绩占3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高中学考等第累计总分(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折算成满分100分);报名材料评审成绩由评审组专家根据《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招生书面评审评分参考标准》相关参考点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表现打分。四、2019年3月22日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第十六条 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二、缴费方式(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考生请于2019年3月23日-3月27日期间,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支付方式即可。缴费方式步骤备注下载“浙里办”缴费登录→公共支付→教育缴费→湖州市→选择“湖州师范学院”→输入学号→查询→校对个人信息→确认缴费信息→选择缴费方式→进行缴费学杂费从余额宝支付不限额支付宝APP缴费登录→城市服务→定位地区(湖州)→政务→公共支付→教育缴费→湖州市→湖州师范学院→输入身份证号、学号(S+身份证号) →查询→校对个人信息→确认缴费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缴费直接用支付宝支付不限额,从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扣费限额建行APP缴费登录→悦享生活→更多→本地商户(公共缴费)→教育缴费→湖州市→选择“湖州师范学院”→输入学号→查询→校对个人信息→确认缴费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缴费该方式缴费没有限额 第十七条 2019年3月28日-30日,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流程打印准考证。第七章 选拔考试第十八条 考生报到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9年3月30日13︰00—16︰3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到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德楼1楼学生服务大厅。 三、报到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准考证,3、证书原件(报名申请材料中提交者)。第十九条 报考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信息如下: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1.师范组1、师范组2测试形式:面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08:00—18:0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32幢教学楼。 测试内容: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书面表达等。2.非师范组测试形式:笔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08:30—10:3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32幢教学楼。测试内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基本技能和素质。二、成绩评定:均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第二十条 2019年4月10日,考生可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学校按要求拟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其中师范组1、师范组2、非师范组分别按照本组总计划数5倍确定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第八章 录取办法第二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放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一、高考总分要求: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四、身体健康要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为化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应用心理学(师范)。五、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9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并注意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测试组不得兼报。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高中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总分150分。七、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各组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师范组1、师范组2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直至满额。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组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第九章 咨询第二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联系电话:0572-2322001 0572-2321128(兼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第二十四条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湖州师范学院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2019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详情
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10-2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第四条 学校代码:10347(国标代码)、0021(浙江省代码)、0321(三位一体代码)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师范学院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设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2020年招生计划总数235人,测试分组、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范围、招生计划如下:测试分组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范围招生计划师范组1小学教育(师范)不限40学前教育(师范)不限30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思想政治15历史学(师范)地理或历史(2门科目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10英语(师范)不限10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或思想政治或地理(3门科目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25师范组2科学教育(师范)物理或化学或生物(3门科目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8化学(师范)化学或物理或技术(3门科目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1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师范)物理30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10物理学(师范)物理12应用心理学(师范)不限5教育技术学(师范)物理或生物或技术(3门科目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5非师范组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15非师范组2水产养殖学(卓越班)物理或化学或生物(3门科目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10注:窗体顶端注: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报名时,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以确定测试分组。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改变测试分组,不可跨组填报;在选考科目范围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各测试组内专业可兼报。第五章 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7日-2020年5月31日。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二、师范组1、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非师范组1、非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三、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对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低者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和要求: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二、网上报名要求: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点击右下方“报名系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经审核通过后生效。文件上传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顺序进行,扫描件为jpg格式,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4M/张。考生相关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1.报名申请表:根据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测试组不得兼报),用A4纸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后上传。2.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高中阶段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等(800字左右,必须本人手写,代写及打印稿均无效)。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3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综合测试当天原件需携带备查。4.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缴费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一、学校对所有考生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并于2020年6月2日前确定初审合格名单。二、学校原则上分别按照不超过各组总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考生)。如报名人数不足该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则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全部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三、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为: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4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如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超过该组计划数4倍,则按实际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人数确定。 四、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考生未满该组计划数4倍情况下,学校专家组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申请材料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书面评审。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包括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申请材料评审成绩两部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累计总分,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折算成满分100分),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占30%(满分为100分)。考生申请材料可参评奖项范围如下: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正式发表论文;或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高中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英语能力竞赛(NEPCSS)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4.艺术特长类: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美术类(书法、绘画、摄影、设计)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B级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个人项目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获三级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个人项目前5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个人项目前10名。6.其他类: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优秀团员。若考生评审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个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术。五、2020年6月12日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第十六条 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一、收费标准:140元/人。二、缴费方式:微信平台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入围综合测试考生请于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期间,微信搜索“湖州师范学院计财处”公众号并关注→缴费服务→平台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短信验证码(报名注册手机号获取)→登录→订单缴费→2020年三位一体报名缴费→选择订单进行支付→缴费完成。 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考务费概不退还。第十七条 2020年7月8日起,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第十八条 报考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具体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内容:1.师范组1、师范组2时间:2020年7月12日08:00—18:0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 测试内容:面试。测试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书面表达等。2.非师范组1、非师范组2时间:2020年7月12日08:30—10:3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测试内容:笔试。测试相关专业基本技能和素质。二、需携带备查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准考证;3.证书原件(报名申请材料中提交者)4.进校健康证明材料(以学校通知为准)。三、成绩评定:均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第十九条 2020年7月16日起,考生可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学校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别按照不超过各组总计划数1:4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该组入围考生名单。若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个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术。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第八章 录取办法第二十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列入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一、高考总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且要求英语成绩达到100分。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四、身体健康要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为:化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水产养殖学(卓越班)。五、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0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改变测试分组,不可跨组填报;在选考科目范围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各测试组内专业可兼报。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成绩折算方法: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总分150分)。七、专业投档办法:根据各组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师范组1、师范组2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直至满额。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组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第九章 咨询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联系电话:0572-2322001、2321128(兼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进校健康证明材料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第二十三条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湖州师范学院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第二十四条 2020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此外,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详情
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47(国标代码),0021(浙江省代码),0223(医学定向代码),0321(三位一体代码)。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第九条 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培养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已逾百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研究生。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拥有53个本科专业,教育学、水产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护理、教育、工程、艺术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物理学、数学、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产、护理学、机械工程、药学等8个浙江省“一流学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等2个国家特色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物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护理学、生物工程等10个省级重点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5个省级优势专业,音乐学、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护理学等11个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以及10个湖州市重点学科。学校师资力量雄厚,2700余人(含求真学院、直属附属医院),高级职称674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称203人),具有博士学位392人。拥有共享院士3人,“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7人,省“千人计划”入选者4人,省“万人计划”入选者2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部级岗位科学家3人,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1人,第一、二层次人选13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2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百名“两课”优秀教师1人,全国曾宪梓教育基金奖 9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十佳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拥有第35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1人,另有一名校友获第42届南丁格尔奖。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阿塞拜疆国立语言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美国北科罗拉多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60多所院校和机构开展紧密交流合作,实施中青年教师海外培养计划。我校学生也均有机会参加长短期国际交流学习。学校围绕拓展大学生国际视野、促进其国际交流学习能力、培养国际化人才,精心策划实施“远航”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际交流项目近50个,每年出国(境)学生达200人以上,项目涵盖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知名大学。同时,我校拥有来自法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46个国家的600多名国际学生。学校设立“陆增镛教师奖”“陆增祺卓越教学奖”“陆增镛励志奖学金”“众富基金会赵孟頫奖学金”等多个专项基金。学校努力打造人文校园、生态校园。根植湖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拥有沈行楹联艺术馆、赵紫宸赵萝蕤父女纪念馆、陆增镛纪念馆、湖州历代状元馆等一批以湖州文化人物为主的场馆,开设胡瑗大讲堂,举办胡瑗文化节,倡导“君子之风”,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校园环境优美,四季景色宜人,绿化覆盖率达32%,建成思源广场、胡瑗广场、德清湖、安吉园、长兴广场等文化景观;学校体育教学与训练设施完备,现有400米田径场2个,风雨操场1个,室外篮、排、网球场地60余片,2300座室内体育馆1座,室内教学馆3403平方米及1个比赛标准游泳池,运动生理与健康保健实验室各1个,同时建有11个院级教育实践基地。  第三章  机 构第十条 湖州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19年的招生工作。第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工作。第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计划及类别(批次)第十三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浙江省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其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第十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继续实施专业(或大类)招生(详见附表),录取时各专业(或大类)不设专业级差。学校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培养。学生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志愿+成绩”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学生申请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类别(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部分有特殊规定省份除外)。(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四)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具体受限专业如下: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师范)、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师范)、水产养殖学、学前教育(师范)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处理。(五)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六)综合改革录取:学校继续执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对浙江和上海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浙江: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三类进行,普通类专业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位次: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上海:录取在普通批次进行,以平行录取方式进行,且为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位次: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次高科成绩高低排序。(七)其他省份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录取专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有特殊规定省份则遵循该省文件执行)。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各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英语、日语专业达到100分(或总分的6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达到90分(或总分的60%)。音乐学、美术学专业不得低于60分(或总分的40%),设计学类专业不得低于50分(或总分的33.3%)。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部分省份生源总体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第十七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参加2019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十八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我校面向浙江、江苏、湖南、安徽、福建、河北、山东(只招美术类)7个省份招收艺术类考生,所有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第十九条 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一)体育类招生:对文化分、体育术科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术科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术科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考生文化分(满分折合成750分)×50%+术科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二)体育特招生: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文化考试成绩过线,特招生专项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体育特招生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定向培养招生:经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受本省部分市政府委托,我校为本省部分地区培养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定向就业生,列入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医学定向培养招生简章》。第二十一条 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作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及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二)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超过两周)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第二十二条 转专业政策: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特殊类型招生除外),具体参见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第二十三条 我校2019年实行“高分考生任选专业”激励措施(不含定向培养考生):规定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10分以上,入学一学期后可选择全校任何专业就读(不含体检受限专业),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与美国北科罗拉多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2017年开始列入浙江省普通类中外合作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转专业。考生进校后,国内学习并成绩合格,获湖州师范学院毕业文凭;同时完成国外学业,符合其条件者获得北科罗拉多大学毕业文凭。 第六章  收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湖州师范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类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外设类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在学生中覆盖面达40%以上。学校资助育人体系完善,建立“奖、贷、助、补、勤、减”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所有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助尽助,实现了资助政策100%的覆盖。除了各项保障性资助,学校还积极探索开展发展性资助,通过勤工助学、暑期社会实践、赴港交流访学等项目,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具体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第二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政策(一)普通类新生奖学金(不含定向培养新生)浙江省: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20分以上(以下简称超线20分),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2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全额奖学金(20000元);超线20分且列3-7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优秀奖学金(15000元);超线20分且列8-17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半额奖学金(10000元);超线20分且列第18-37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项奖学金(5000元)。省外:报考我校普通/文理科类专业并被录取的非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本省划定的本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5分及以上(以下简称超线5分),且在我校录取所有非浙江籍学生中(以分差排序),列第1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全额奖学金(20000元);超线5分且列2-3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优秀奖学金(15000元);超线5分且列4-6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半额奖学金(10000元);超线5分且列7-10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项奖学金(5000元)。各省获奖名额一般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5%,在本科第一批次中被录取考生的获奖名额可提高至该省一批实际录取人数的10%。(二)艺体类新生专业奖学金(浙江省)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5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2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音乐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5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第1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体育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0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3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三)以上奖项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同分,则统一参照浙江省相关类别同分录取规则执行。获奖新生均须在我校就读1年以上,中途退学需退还相应奖励金额。                                                          第七章  咨询    第二十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并从2019年6月10日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    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72-2599888,2322001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官方招生微信平台:hushizhaosheng(或搜索“湖师招生助手”)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的各类招生章程和简章。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附: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选考科目范围(浙江省)招生年份专业包含专业招生省份选考科目范围201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浙江物理|技术2019科学教育浙江物理|化学|生物2019历史学浙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2019物理学浙江物理|化学|生物2019汉语言文学浙江思想政治|历史|技术2019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浙江不限201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浙江物理|化学|技术2019知识产权浙江不限2019设计学类130502-视觉传达设计;130503-环境设计;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浙江不限2019美术学浙江不限2019音乐学浙江不限2019护理学浙江物理|化学|生物2019口腔医学浙江化学|生物2019临床医学浙江化学|生物2019电子信息类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701-电子信息工程;080905-物联网工程;080703-通信工程浙江物理|技术2019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01-汉语言文学;050301-新闻学;050103-汉语国际教育浙江思想政治|历史|技术2019俄语浙江不限2019日语浙江不限2019英语浙江不限2019体育教育浙江不限2019化学浙江物理|化学|生物2019生物工程类090601-水产养殖学(卓越班);083001-生物工程;081302-制药工程浙江物理|化学|生物2019公共管理类060101-历史学;120402-行政管理;120901-旅游管理浙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2019经济与贸易类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120204-财务管理;120801-电子商务;120601-物流管理;020302-金融工程浙江不限2019思想政治教育浙江思想政治|历史2019物理学类070201-物理学;040102-科学教育;080414-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浙江物理|化学|生物2019数学与应用数学浙江物理|化学2019教育技术学浙江物理|技术2019小学教育浙江不限2019学前教育浙江不限2019应用心理学浙江不限2019材料化学浙江物理|化学|生物2019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浙江物理|技术201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浙江物理|技术2019建筑学浙江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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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5-2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47(国标代码),0021(浙江省代码),0223(医学定向代码),0321(三位一体代码),0221(师资定向代码)。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第九条 学校办学历史已逾百年,1916年开始师范教育,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助残先进集体,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拥有6所附属医院、2个临床医学院、4所附属学校。现有54个本科专业,教育学、水产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护理、教育、工程、艺术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物理学、数学、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产、护理学等6个浙江省“一流学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等2个国家特色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医生、卓越农林2个教育部卓越计划项目;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护理学、水产养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临床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5个省优势专业;水产养殖学、音乐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6个省新兴特色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物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护理学等9个省级重点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设计、物理学、汉语言文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护理学等6个市重点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高级职称45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近45%。现有共享院士4人,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中国科协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等国家级人才12人,省“万人计划”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151”重点资助人才等省级领军人才50余人,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百名“两课”优秀教师等7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2人,省(高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省十佳优秀科技工作者等19人。学校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14项;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共4项,及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7项。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推进教育国际化。在阿塞拜疆国立语言大学设立孔子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共建跨文化研究中心。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60多所院校和机构开展紧密交流合作,先后派出学生前往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悉尼大学、查理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阿塞拜疆语言大学等进行学习交流。学校与美国北科罗拉多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共建水产养殖与环境研究国际联合实验室,与乌克兰敖德萨国立理工大学共建湖州市新兴技术研究院等。学校拥有来自法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46个国家的600多名国际学生(研究生近200人)。学校努力打造人文校园、生态校园,建成胡瑗广场、德清湖、安吉园、长兴广场、吴兴园、南浔河等文化景观,绿化覆盖率达32%,四季景色宜人。建有沈行楹联艺术馆、中国首个南丁格尔教育馆,开设胡瑗大讲堂,举办胡瑗文化节,“君子之风”建设成果荣获教育部第四届“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并受到《中国教育报》《浙江日报》等媒体关注。第三章  机 构第十条 湖州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0年的招生工作。第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工作。第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计划及类别(批次)第十三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浙江省招生类别分为专升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其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第十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继续实施专业(或大类)招生(详见附表),录取时各专业(或大类)不设专业级差。学校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培养。学生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志愿+成绩”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学生申请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类别(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部分有特殊规定省份除外)。(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三)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日语专业达到100分(或总分的67%);音乐学、美术学专业不得低于60分(或总分的40%);设计学类专业不得低于50分(或总分的33.3%)。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为准。(四)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五)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具体受限专业如下: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师范)、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师范)、水产养殖学、学前教育(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处理。(六)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七)综合改革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录取专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考生排序规则。(八)其他省份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录取专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有特殊规定省份则遵循该省文件执行)。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第十七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参加2020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十八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我校面向浙江、江苏、湖南、安徽、福建、河北、山东(只招美术类)7个省份招收艺术类考生,所有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第十九条 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一)体育类招生:对文化分、体育术科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术科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术科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考生文化分(满分折合成750分)×50%+术科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二)体育特招生: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文化考试成绩过线,特招生专项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体育特招生招生简章》。第二十条 定向培养招生:经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受本省部分市政府委托,我校为本省部分地区培养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定向就业生,列入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医学定向培养招生简章》;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精神,2020年我校将开展小学教育、科学教育、应用心理学3个专业的师资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项由省招生主管部门及各县区教育局公布为准”。第二十一条 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作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及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二)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超过两周)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第二十二条 转专业政策: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特殊类型招生除外),具体参见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第二十三条 我校2020年实行“高分考生任选专业”激励措施(不含定向培养考生):规定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10分及以上,入学一学期后可选择全校任何专业就读(不含体检受限专业),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与美国北科罗拉多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2017年开始列入浙江省普通类中外合作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转专业。考生进校后,国内学习并成绩合格,获湖州师范学院毕业文凭;同时完成国外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者获得北科罗拉多大学毕业文凭。第六章  收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湖州师范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类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外设类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在学生中覆盖面达40%以上。学校资助育人体系完善,建立“奖、贷、助、补、勤、减”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所有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助尽助,实现了资助政策100%的覆盖。除了各项保障性资助,学校还积极探索开展发展性资助,通过勤工助学、暑期社会实践、赴港交流访学等项目,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具体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第二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政策(一)普通类新生奖学金(不含定向培养新生)浙江省: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20分及以上(以下简称超线20分),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2名者,学校设立新生特等奖学金(20000元);超线20分且列3-7名者,学校设立新生一等奖学金(15000元);超线20分且列8-17名者,学校设立新生二等奖学金(10000元);超线20分且列第18-37名者,学校设立新生三等奖学金(5000元)。省外:报考我校普通/文理科类专业并被录取的非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本省划定的本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5分及以上(以下简称超线5分),且在我校录取所有非浙江籍学生中(以分差排序),列第1名者,学校设立新生特等奖学金(20000元);超线5分且列2-3名者,学校设立新生一等奖学金(15000元);超线5分且列4-6名者,学校设立新生二等奖学金(10000元);超线5分且列7-10名者,学校设立新生三等奖学金(5000元)。各省获奖名额一般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5%,在本科第一批次中被录取考生的获奖名额可提高至该省一批实际录取人数的10%。(二)艺体类新生专业奖学金(浙江省)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5分及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2名者,学校设立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音乐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5分及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2名者,学校设立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体育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5分及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2名者,学校设立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三)以上奖项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同分,则统一参照各省相关类别同分录取规则执行。获奖新生均须在我校就读1年以上,中途退学需退还相应奖励金额。第七章  咨询第二十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并从2020年6月中旬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72-2599888,2322001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官方招生微信平台:hushizhaosheng(或搜索“湖师招生助手”)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的各类招生章程和简章。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附:2020年湖州师范学院拟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附:2020年湖州师范学院拟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层次专业(类)名称选考科目要求类中所含专业本科英语(师范)不提科目要求本科教育技术学(师范)物理,生物,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小学教育(师范)不提科目要求本科学前教育(师范)不提科目要求本科学前教育(师范,中外合作)不提科目要求本科应用心理学(师范)不提科目要求本科材料化学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师范)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经济与贸易类不提科目要求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财务管理本科旅游管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历史学(师范)历史,地理(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知识产权不提科目要求本科生物工程类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生物工程制药工程水产养殖学(卓越班)本科生物科学(师范)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化学(师范)物理,化学,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体育教育(师范)不提科目要求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本科新闻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日语不提科目要求本科俄语不提科目要求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物理学(师范)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科学教育(师范)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建筑学物理,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计算机类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本科电子信息类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本科设计学类不提科目要求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美术学(师范)不提科目要求本科音乐学(师范)不提科目要求本科护理学化学,生物,历史(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口腔医学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临床医学化学和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专科学前教育(师范)不提科目要求专科临床医学化学和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专科护理化学,生物,历史(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备注:2020年湖州师范学院拟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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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0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47(国标代码),0021(浙江省代码)。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第九条 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培养本科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已愈百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研究生。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国家“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学校。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水产、护理学等8个浙江省“一流学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2个国家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音乐学、物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生物工程等10个省级重点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3个省级优势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材料化学等9个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以及8个湖州市重点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共享院士2人,国家“万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教学名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8人,部级岗位科学家等省部级人才48人。学校与阿塞拜疆国立语言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先后与1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40多所院校和机构签署了交流合作协议,实施中青年教师海外培养计划和国(境)外校际学生交流项目近30个,每年出国(境)学生数达200人以上,美国、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的500多名长短期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陆增镛卓越奖学金”“赴港交流项目”“众富基金会赵孟頫奖学金”等多个专项基金,是教育部中美合作平台“1+2+1培养计划”浙江省第三家单位。 第三章  机 构   第十条 湖州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17年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计划及类别(批次)   第十三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二十八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浙江省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其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2017年计划招收“三位一体”学生总计170人,其中小学教育(师范)20人,学前教育(师范)40人,思想政治教育(师范)20人,历史学(师范)20人,科学教育(师范)15人,化学(师范)15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师范)40人。艺术类、体育类和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为准。第十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继续实施大类(或专业)招生(详见附表),录取时各大类(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学校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培养。学生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志愿+成绩”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学生申请专业分流和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类别(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10%,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具体受限专业如下: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师范)、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师范)、水产养殖学、学前教育(师范)、体育教育(师范)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五)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六)综合改革录取:   学校自2017年起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浙江和上海普通高校招生大类(或专业)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浙江: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三类进行,普通类专业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位次: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上海:录取在普通批次进行,以平行录取方式进行,且为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位次: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次高科成绩高低排序。(七)其他省份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录取专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有特殊规定省份则遵循该省文件执行)。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各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达到100分(或总分的6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达到90分(或总分的60%)。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部分省份生源总体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第十七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十八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我校面向浙江、江苏、湖南、安徽、陕西、福建、河北、贵州、山东(只招美术类)9个省份招收艺术类考生,所有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浙江);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外省)。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第十九条 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一)体育类招生:对文化分、体育术科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术科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术科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考生文化分(满分折合成750分)×50%+术科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二)体育特招生: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文化考试成绩过线,特招生专项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体育特招生招生简章》。第二十条 定向培养招生:经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受本省部分市政府委托,我校为本省部分地区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专科)定向就业生和护理学专业(本科、专科)定向就业生,列入普通类提前录取,录取安排及程序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色弱、色盲考生不得报考以下各医学定向专业。录取办法如下:(一)临床医学(本科、专科)和护理学(本科)专业定向培养工作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个别特殊规定县区除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填报普通类提前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分县区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向招生院校提供上线考生名单,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上线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名单报送培养学校,由学校审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待批准后正式投档录取。定向培养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县(市、区)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到相应机构工作,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二)护理(老年护理,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工作不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填报普通类提前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分县区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向招生院校提供上线考生名单,湖州各县(区)民政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上线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已签约考生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签约名单报送培养学校,由学校审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待批准后正式投档录取。定向培养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各县(区)民政局统一调配到相应养老机构工作,并签订劳动用工聘用合同,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第二十一条 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作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及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二)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超过两周)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第二十二条 为鼓励、吸引优秀考生报考,我校2017年实行以下措施:   (一)高分考生任选专业激励措施(不含定向培养考生):规定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15分以上,入学一学期后可选择全校任何专业就读(不含体检受限专业)。   (二)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参见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 第六章  收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第二十三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湖州师范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社会爱心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生受资助面达到100%,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体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新生奖学金政策   (一)普通类新生奖学金(不含定向培养新生)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20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5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全额奖学金(20000元);列6-15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优秀奖学金(15000元);列16-30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半额奖学金(10000元);列第31-50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项奖学金(5000元)。(二)艺体类新生专业奖学金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5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3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音乐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5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第1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体育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0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3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三)以上新生均须在我校就读1年以上。                                                         第七章  咨询   第二十七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并从2017年6月中旬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   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72-2599888,2322001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hutc.zj.cn                                                     官方微信平台:hushixuezi(搜索“湖州师范学院校园助手”)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2017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及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类)信息层次专业(类)代码专业(类)名称所含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本科0807电子信息类(浙江自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物理或化学或技术本科0204经济与贸易类(浙江自编)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物理或化学或历史本科030503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思想政治或历史或地理本科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浙江自编)汉语言文学(师范)、新闻学、汉语国际教育思想政治或历史或技术本科0502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师范)、商务英语历史或思想政治或物理本科050207日语不限本科050202俄语不限本科070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本科0702物理学类(浙江自编)物理学(师范)、科学教育(师范)、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本科070301化学(师范)化学或生物或物理本科0710生物工程类(浙江自编)生物工程、制药工程、水产养殖学(卓越班)化学或生物或物理本科080403材料化学化学或生物或物理本科0802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本科080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本科0828建筑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本科100201临床医学化学或物理或生物本科100301口腔医学化学或物理或生物本科101101护理学化学或物理或生物本科1204公共管理类(浙江自编)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历史学(师范)历史或地理或思想政治本科071102应用心理学(师范)物理或化学或历史本科040106学前教育(师范)不限本科040107小学教育(师范)不限本科040104教育技术学(师范)物理或化学或技术本科040201体育教育(师范)不限本科130202音乐学(师范)不限本科130401美术学(师范)不限本科1305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不限专科630101临床医学化学或物理或生物专科620201护理(老年护理)化学或物理或生物  详情
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47(国标代码),0021(浙江省代码),0223(医学定向代码),0321(三位一体代码)。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第九条 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培养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已逾百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研究生。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拥有53个本科专业,教育学、水产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护理、教育、工程、艺术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物理学、数学、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产、护理学、机械工程、药学等8个浙江省“一流学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等2个国家特色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物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护理学、生物工程等10个省级重点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5个省级优势专业,音乐学、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护理学等11个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以及10个湖州市重点学科。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高级职称681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称201人),具有博士学位375人。拥有共享院士2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教学名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7人,部级岗位科学家、浙江省“万人计划”入选者等省部级人才59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人。学校与阿塞拜疆国立语言大学共建孔子学院, 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50多所院校和机构签署了交流合作协议,实施中青年教师海外培养计划和国(境)外校际学生交流项目近30个,每年出国(境)学生达数百人,美国、俄罗斯等40多个国家的500多名长短期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陆增镛卓越奖学金”“赴港交流项目”“众富基金会赵孟頫奖学金”等多个专项基金。学校努力构建特色文化,打造人文校园、生态校园。根植湖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拥有沈行楹联艺术馆、赵紫宸赵萝蕤父女纪念馆、陆增镛纪念馆、湖州历代状元馆、胡瑗广场等一批以湖州文化人物为主的场馆,开设胡瑗大讲堂、企业家大讲堂,举办胡瑗文化节,倡导“君子之风”,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文化印记;校园环境优美,四季景色宜人,兴建思源广场、安吉园、长兴广场、德清湖等一批集聚着地方爱心毓校情怀的文化景观。 第三章  机 构    第十条 湖州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18年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计划及类别(批次)    第十三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二十八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浙江省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其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第十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继续实施专业(或大类)招生(详见附表),录取时各专业(或大类)不设专业级差。学校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培养。学生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志愿+成绩”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学生申请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类别(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部分有特殊规定省份除外)。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具体受限专业如下: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师范)、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师范)、水产养殖学、学前教育(师范)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五)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六)综合改革录取:    学校继续执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对浙江和上海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浙江: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三类进行,普通类专业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位次: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上海:录取在普通批次进行,以平行录取方式进行,且为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位次: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次高科成绩高低排序。(七)其他省份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录取专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有特殊规定省份则遵循该省文件执行)。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各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英语、日语专业达到100分(或总分的6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达到90分(或总分的60%)。音乐学、美术学专业不得低于60分(或总分的40%),设计学类专业不得低于50分(或总分的33.3%)。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部分省份生源总体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第十七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参加2018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十八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我校面向浙江、江苏、湖南、安徽、福建、河北、山东(只招美术类)7个省份招收艺术类考生,所有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第十九条 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一)体育类招生:对文化分、体育术科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术科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术科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考生文化分(满分折合成750分)×50%+术科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二)体育特招生: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文化考试成绩过线,特招生专项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体育特招生招生简章》。第二十条 定向培养招生:经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受本省部分市政府委托,我校为本省部分地区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专科)定向就业生和护理学专业(本科、专科)定向就业生,列入普通类提前录取,录取安排及程序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色弱、色盲考生不得报考以下各医学定向专业。录取办法如下:(一)临床医学(本科、专科)和护理学(本科)专业定向培养工作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个别特殊规定县区除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填报普通类提前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分县区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向我校提供上线考生名单,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我校提供的名单组织上线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名单报送我校,由学校审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待批准后正式投档录取。定向培养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县(市、区)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到相应机构工作,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二)护理(老年护理,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工作不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填报普通类提前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分县区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向我校提供上线考生名单,湖州各县(区)民政局根据我校提供的名单组织上线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已签约考生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签约名单报送我校,由学校审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待批准后正式投档录取。定向培养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各县(区)民政局统一调配到相应养老机构工作,并签订劳动用工聘用合同,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第二十一条 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作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及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二)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超过两周)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第二十二条 转专业政策: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特殊类型招生除外),具体参见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第二十三条 我校2018年实行“高分考生任选专业”激励措施(不含定向培养考生):规定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10分以上,入学一学期后可选择全校任何专业就读(不含体检受限专业),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与美国北科罗拉多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2017年开始列入浙江省普通类中外合作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转专业。考生进校后,国内学习并成绩合格,获湖州师范学院毕业文凭;同时完成国外学业,符合其条件者获得北科罗拉多大学毕业文凭。第六章  收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湖州师范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社会爱心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生受资助面达到100%,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体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政策  (一)普通类新生奖学金(不含定向培养新生)浙江省: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20分以上(以下简称超线20分),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2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全额奖学金(20000元);超线20分且列3-7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优秀奖学金(15000元);超线20分且列8-17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半额奖学金(10000元);超线20分且列第18-37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项奖学金(5000元)。省外:报考我校普通/文理科类专业并被录取的非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本省划定的本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5分以上(以下简称超线5分),且在我校录取所有非浙江籍学生中(以分差排序),列第1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全额奖学金(20000元);超线5分且列2-3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优秀奖学金(15000元);超线5分且列4-6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半额奖学金(10000元);超线5分且列7-10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项奖学金(5000元)。各省获奖名额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5%(本科一批招生省份为10%)。(二)艺体类新生专业奖学金(浙江省)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5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2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音乐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5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第1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体育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0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3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三)以上奖项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同分,则统一参照浙江省相关类别同分录取规则执行。获奖新生均须在我校就读1年以上,中途退学需退还相应奖励金额。                                                          第七章  咨询    第二十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并从2018年6月10日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    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72-2599888,2322001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官方招生微信平台:hushizhaosheng(或搜索“湖师招生助手”)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的各类招生章程和简章。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类)信息层次专业(类)代码专业(类)名称所含专业浙江省选考科目本科0807电子信息类(浙江自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物理或化学或技术本科0204经济与贸易类(浙江自编)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物理或化学或历史本科030503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思政或历史或地理本科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浙江自编)汉语言文学(师范)、新闻学、汉语国际教育思政或历史或技术本科050201英语(师范)历史或思政或物理本科050207日语不限本科050202俄语不限本科070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本科0702物理学类(浙江自编)物理学(师范)、科学教育(师范)、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本科070301化学(师范)化学或生物或物理本科0710生物工程类(浙江自编)生物工程、制药工程、水产养殖学(卓越班)化学或生物或物理本科080403材料化学化学或生物或物理本科0802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本科080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本科0828建筑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本科100201临床医学化学或物理或生物本科100301口腔医学化学或物理或生物本科101101护理学化学或物理或生物本科1204公共管理类(浙江自编)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历史学(师范)历史或地理或思政本科071102应用心理学(师范)物理或化学或历史本科040106学前教育(师范)不限本科040106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办学)(师范)不限本科040107小学教育(师范)不限本科040104教育技术学(师范)物理或化学或技术本科040201体育教育(师范)不限本科130202音乐学(师范)不限本科130401美术学(师范)不限本科1305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不限专科630101临床医学化学或物理或生物专科620201护理化学或物理或生物专科660214学前教育(师范)不限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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